▲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席某某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一审法院考虑到席某某与被害人属恋爱关系,且在被害人一方报警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席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故酌定对其从轻处罚,量刑适当。综上,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12月25日,该案经阳高县法院一审宣判,席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席某某当庭提起上诉。二审于3月25日开庭,由于本案涉及当事人隐私,庭审为不公开审理。
“订婚强奸案”二审审判长:
网传女方借婚姻索财的信息不实
阳高县法院一审曾认定席某某犯强奸罪。
据悉,2023年5月1日,吴某某和席某某订婚。当天,席某某一家签署纸质协议表示,同意两人结婚后一年房产证加上吴某某的名字。在这张协议上,有席某某父母、席某某本人以及婚姻中介的孙某某的签字。订婚宴结束之后的第二天,女方举行了当地风俗中的“回门宴”,就在这场宴席结束不久,双方回到婚房。
对于这份录音,2024年1月吴某某母亲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采时曾表示,当时母女俩和席某某就在车上说事。按照吴母的说法,“他(席某某)说他回去跟父母商量,把那一部分彩礼给拿过来。他已经把她强暴了,给她个名分。”
证据确实充分,证据链条完整
足以认定席某某强奸事实
据悉,在此案二审过程中,上诉方和检方均提交了新的证据。在3月25日二审结束之后,郑女士曾表示,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就多个争议焦点展开质证。检方在二审庭审中认为席某某和吴某某双方发生了实质性行为。
▲席某某家购买的婚房
涉婚约财产纠纷案二审宣判:
维持原判
4月16日,该案刑事部分维持原判后,本案所涉婚约财产纠纷案二审宣判。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一审法院立案前,女方已将10万元彩礼款及两枚戒指退至婚介机构,婚介机构通知男方领取,男方拒不领取,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男方关于返还婚约财物的诉讼请求。二审期间,法院为做到案结事了,通知保管方将彩礼款及戒指送至法院,男方仍不领取。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席某某所在的村庄
与席某某同村的村民叶先生表示,15万元的彩礼在当地属于比较低的一档,“这还不包括婚纱照片、楼房装潢、婚礼酒席、新娘上下车钱的花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