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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七个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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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规则

1.在处理抚养权时,可根据案情征求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但孩子对抚养权的选择并非决定因素,应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作为处理抚养权的首要原则——杨某强诉张某丽离婚纠纷案

案例要旨:在处理抚养权时,可根据案情征求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但孩子对抚养权的选择并非决定因素,应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作为处理抚养权的首要原则。在处理二孩抚养权时,对于年龄差距不大的幼儿或坚决表示不愿分离的子女,从陪伴成长和相互帮助的角度出发,可将兄弟姐妹不分离作为裁判考量原则。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夫妻离婚期间抢夺、藏匿子女并不能优先取得抚养权,人民法院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出发,依法确定抚养权——刘某与王某离婚纠纷案

案例要旨:夫妻离婚期间抢夺、藏匿子女并不能优先取得抚养权,人民法院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出发,依法确定抚养权,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审理法院: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3.人民法院在解决夫妻离婚后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时,应当充分发挥家事调查的积极作用,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确定离婚后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刘某与张某离婚纠纷案

案例要旨:为解决夫妻离婚后婚生子抚养权问题,人民法院应当创新家事审判方式,发挥家事调查的积极作用,委托妇联等部门对夫妻双方的原生家庭进行家事调查,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

审理法院: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4.在离婚纠纷中应按照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确定子女抚养权——张某诉王某离婚纠纷案

案例要旨:离婚时抚养权有争议的,应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确定子女抚养权,既实质性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离婚纠纷,又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5.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应以母亲直接抚养为一般原则,但法院可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大力与小翠离婚纠纷案

案例要旨: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应以母亲直接抚养为一般原则,但根据母亲对抚养问题态度不佳,父亲愿意直接抚养子女且前期子女确由父亲抚养的实际情况,应根据有利于保护子女权益的原则,认定由父亲抚养子女。

审理法院:启东市人民法院

6.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决定抚养权有利于依法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陈某桃诉陈某波离婚纠纷案

案例要旨:未成年子女目前生活、学习均较稳定,如改变孩子目前的生活环境势必对孩子的生活、学习产生影响,而且父母双方条件相当,应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决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决定抚养权有利于依法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审理法院: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7.处理抚养权时,应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作为处理抚养权的首要原则——杨某强诉张某丽离婚纠纷案

案例要旨:法院在处理抚养权时,不能简单地以孩子的选择作为唯一决定性因素,还应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作为处理抚养权的首要原则,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父母双方在孩子成长中所具备的经济能力和精神利益等。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