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网络交友作为一种社交方式,已逐渐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各路男神、女神都在运用各种社交软件,并从中结识新朋友、发展新恋情。可是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却利用网络的虚幻性、隐蔽性骗取钱财。
因家人催婚催得急,30岁的松滋男子滔滔(化名)压力非常大。2016年,滔滔在网上认识了25岁的娇娇(化名),两人一拍即合,很快就谈婚论嫁。随后,娇娇的“表姐”、“妈妈”、“爸爸”、“舅舅”等纷纷与滔滔在微信上建立了联系,这个要治病,那个要置办结婚用品,滔滔的钱通过微信如流水般花出。后来,滔滔才知道,娇娇早已结婚,而其所谓的“表姐”、“妈妈”、“爸爸”、“舅舅”都是娇娇自己编造出来用于骗取钱财的。认识娇娇短短3个月时间,滔滔就被骗走了5万多元。东窗事发,娇娇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2017年6月,松滋市检察院以娇娇涉嫌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松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娇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被害人信任,继而骗取其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其归案后有坦白的情形,且其近亲属积极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松滋法院判决被告人娇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杨华)





